一、制定辦法的名稱
《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
二、制定《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的必要性和意義
奉賢黃桃作為奉賢傳統的特色農產品,解放后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研究開發、推廣種植,逐漸成為我區農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較強的競爭力。目前全區奉賢黃桃種植面積已達2萬多畝,年平均畝產值超過1萬元,果農鮮桃直接銷售收入超過1.8億元, 旅游觀光收入約1000余萬元,其他附加收入1000余萬元。黃桃已被奉賢桃農稱為“搖錢樹”。 這一切充分展示奉賢黃桃良好的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其產業綜合功能已逐步凸現。
隨著奉賢黃桃的市場影響不斷擴大,經濟效益持續上升,一些桃果產區,尤其是生產加工類濃酸型黃桃的地區,質量意識薄弱,假冒奉賢黃桃獲取利益,擾亂了市場,使得奉賢黃桃品牌形象和市場聲譽面臨嚴重挑戰,產業發展受到負面影響。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制度是國際上,尤其是世界貿易組織成員間通行的一種針對具有鮮明地域特色的名、優、特產品所采取的一項特殊的產品質量監控制度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為了更好地保護和開發利用這一有著近百年歷史,具有獨特內在品質及地方特色的優勢資源,進一步規范奉賢黃桃的產前、產中、產后過程,打造黃桃產業的品牌,推動黃桃產業的發展,區政府專門組織了一套工作班子,成立了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報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報工作。2009年5月,通過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初審后,正式向國家質檢總局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公室遞呈了《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報材料》,經國家質檢總局地理標志保護辦公室形式審查合格,于2009年9月23日在質檢總局網站上進行公告。2010年2月4日,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專家成立審查委員會對該項申請進行了技術審查,并于當日審查通過。2010年4月20日,“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被國家質檢總局正式批準(2010年第30號文件),并在總局政府網站上公告。
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的有關要求,結合奉賢黃桃產業發展實際,制定《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是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有效開展的關鍵。一方面,針對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制定專門管理辦法,可以進一步理順關系,明確有關部門職責,充分調動各有關部門積極投入到對奉賢黃桃的保護工作之中,建立可追溯的質量管理制度,為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提供必要的保障。另一方面,在受保護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包裝上印制或粘貼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專用標志是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主要措施之一。而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專用標志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識別標志,同時也是一種質量標識,它不僅是消費者區分受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與其他產品的最直觀的標識,同時也是一種擴大產品影響力,提升產品聲譽和附加值的特殊標識。結合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實際,制定專門管理辦法,建立起統一可行的制度,作為對奉賢黃桃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以下簡稱“專用標志”)印制、發放、使用等進行監督管理的依據,是確保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取得實效的重要保障。從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實施效果較好的產品如紹興酒、龍井茶、武夷巖茶等來看,都針對該產品的產業發展實際,結合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開展的需要制定了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專門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
三、《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的制定過程及主要內容
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正式批準后,區政府發布了《關于成立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委員會》的文件。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始著手開展制定《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等各項工作,并決定由奉賢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起草該辦法。區質監局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草擬了《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并征求了管理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意見,同時上報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辦法》(草案)共六章二十四條,其中主要規定了區政府開展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的總體原則、組織機構和職能分工、專用標志使用和申請、標識的管理、產品的監管等內容。
四、制定《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的效果
制定《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按照《辦法》對奉賢黃桃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必將對加強我區黃桃產業化、標準化建設,保證產品質量、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力、增加產品附加值,有著重要的促進意義。并將大大提高廣大桃農的生產積極性和收入水平,從而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
制定《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按照《辦法》對奉賢黃桃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通過產品監督抽查和打擊假冒偽劣等工作,保護奉賢黃桃產品及其專用標志,防止奉賢黃桃產品遭受來自國內外的各種假冒行為的侵害,打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詐行為以及其他一些違法行為,必將對有效整頓和規范奉賢黃桃市場起到積極作用。
制定《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必將對穩定和提高奉賢黃桃產品質量,維護廣大消費者利益,提升奉賢黃桃產品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促進黃桃產業健康發展,提高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推動我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進一步構建綠色、和諧奉賢起到積極的保障作用。
關于《奉賢黃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的制定依據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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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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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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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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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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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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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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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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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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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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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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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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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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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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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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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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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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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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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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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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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制定依據是指起草規范性文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以及上級行政機關的命令、決定,請按照此表要求填寫。制定依據有兩個以上的,請按照依據的效力等級從高到低填寫。其中,制定依據是國家政策以及上級行政機關的命令、決定的,還應當附該文件的全文。